了解学费税收抵免

对许多加拿大学生及其家庭来说,高等教育的成本是一个财务负担。
学费本身占据了学生支出的大部分,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税收抵免。

这项不可退还的税收抵免可用于减轻学生可能需要支付的任何税收,以抵消大学或大专教育的部分费用。

🌟 符合学费抵免的资格

一般来说,加拿大指定教育机构的在校学生,年龄超过16岁,可以申请学费抵免。高中毕业后继续教育的学生通常符合条件。如果在加拿大境外的学习时间超过三周,且为全日制学习,那么也符合条件。


如果学生的雇主支付或报销学费,则学生不符合申请抵免的资格,除非雇主将学费金额计入学生的收入中。如果雇主代表学生支付学费给家长,情况也是如此。


符合条件的课程负荷必须是高等教育或技工学校的课程。例如,如果学生上大学,但参加高中同等课程以准备日后的高等教育课程,则该学生可能不符合申请等同课程学费抵免的条件。

🌟 计算和申报学费税收抵免

作为一项不可退还的抵免,如果学费金额大于应缴纳的税款,非退还性抵免只能用于减少或免除学生的联邦/省税单,但不会产生退款。如果您无法使用全部抵免金额,则可以将任何未使用的抵免金额延迟到未来的税务年度,或转让给配偶/同居伴侣或父母/祖父母。

🌟 学费抵免文件

学院、大学和其他认证教育机构发出T2202 - 教育和教科书金额证书,证明学生修读了符合要求的课程,以符合获得学费税收抵免的资格。

 

有资格获得残疾抵免的学生,如果以兼职方式就读于符合条件的教育课程,可以通过提交医疗从业人员的认证信证明其精神和身体受到损害,而获得与全日制学生相同的抵免。只有学生填写附表11,计算学费。 

🌟 未使用的学费抵免金额的转移

在第11表上计算的未使用学费抵免金额可以转移到符合条件的亲属。配偶和同居伴侣、父母和祖父母,包括您的配偶或伴侣的父母和祖父母,都可以被指定为转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接收人。

 

学生必须指定接收转移的个人和转移金额。这可以通过T2202表和第11表完成。如果您的配偶或伴侣在她的纳税申报表的30300行或32600行上为您申报了金额,则不允许将父母或祖父母作为转移接收人。

 

如果父母或祖父母有资格获得转移,决定哪个父母或祖父母将在其纳税申报表的32400行上申报转移金额。将学生向配偶的转移输入到第2表的36000字段中,该字段计算配偶之间可转移的金额。请注意,您只能转移当年学费(最多5K)。往年的学费只能延续。 

🌟 使用未使用的金额

未使用的抵免金额将自动用于减少应纳税额。加拿大国家税务局(CRA)每年都会应用已延续的可用学费金额将您的税收减少到零,直到所有金额都被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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